父亲去世前夜继母借口还钱转走60万 法院:陈述存在多处矛盾,判返还钱款:南京骏蝶科技有限公司收费

近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南京骏蝶科技有限公司收费

2022年1月,被继承人张某丙的生命走向了终点南京骏蝶科技有限公司收费。在他去世的前一天,妻子王某从其银行账户中,将60余万元转给了自己的妹夫李某。王某辩称,这笔转账是归还妹夫李某的购房款。她解释道,早在2017年,李某想购买她名下的一套房屋,便分多次从新疆携带现金来沪交给她,累计约55万元。由于自己不太会操作银行卡,便将现金存放在家中,直到2018年才存入银行。后来因丈夫病重,房屋一直未过户,在丈夫去世前,她觉得应该把钱还给李某,于是就连本带息转了过去。 针对被告王某和李某关于“购房款/借款”的解释,法院进行了严格审查,发现其说法存在诸多疑点。第一,双方声称有大量现金往来,但对于如此大额的资金流转,却无法提供任何借条、收据或转账记录等书面凭证。第二,李某自称工薪阶层,其收入水平与所称的数十万元出借能力明显不符。而其所述多次从新疆远赴上海、携带大额现金进行交付的方式,也与正常的交易习惯相去甚远。第三,王某自称“不太会用银行卡”,所以收现金、存现金。

但法院查明,其银行账户存在多笔存取款交易记录,这一说法与事实明显不符南京骏蝶科技有限公司收费。鉴于两被告的陈述存在多处矛盾,且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支持其主张,法院最终对其“归还购房款”的说法不予采信。 综上,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王某在丈夫张某丙病危、意识不清之际,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出,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。该行为实质上是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侵害了其他继承人对张某丙遗产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法院依法判决王某需将张某甲和张某乙可继承的钱款部分予以返还。被告王某提起上诉后仍维持原判。该案现已生效。

(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;图片由AI生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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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广州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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